近日,不少企业主收到税务局短信:“您单位5月社保申报2人,个税申报30人,差异28人,存在未按规定参保的风险疑点……”
这意味着个税与社保系统已全面打通,企业参保情况彻底透明化,逃避社保的“灰色空间”不复存在!
数据比对时代来临,社保缴纳成硬性要求
税务系统已实现自动比对+实时预警,一旦发现人数差异,立即推送风险提示。企业必须限期说明或整改,否则将进入重点稽查名单。
社保缴纳不再是“可选项”,而是企业必须完成的“必答题”。
最高法新规:放弃社保协议一律无效
自2025年9月1日起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正式施行。
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:
? 员工签“自愿放弃社保”声明?无效!
? 口头承诺“现金补贴代替社保”?无效!
? 称“员工不同意参保”?违法!
劳动专家指出:社保缴纳已成为企业的强制义务,任何规避都不再有空间。
违法成本飙升:补缴+罚款+补偿,三重打击
1.补缴+滞纳金
单位部分约32%+个人部分约10.5%
滞纳金按欠费金额每日0.05%计(年化18.25%)。
示例:月薪1万员工,若未缴1年社保→单位补缴3.84万+个人1.26万+滞纳金约4590元,总额超5.5万元。
2. 行政处罚(1-3倍罚款)
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。
真实案例(青岛,2023年):某劳务公司因拒不缴纳社保费,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的罚款,金额高达223万元。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。
3. 经济补偿(N倍工资)
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。
真实案例(深圳):一员工因公司未足额缴社保而辞职,工作5年多,法院判决公司支付5.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2.9万元。
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例。
按最低基数缴社保?同样违法! 社保缴费基数必须以员工实际工资为准: ? 下限:当地社平工资60%(非最低工资!) ? 上限:社平工资300% 长期以最低基数缴纳,员工可主张补差并索赔经济补偿。深圳、天津等多地法院已明确支持! 这些社保误区,千万别踩! ? 试用期不缴社保?→ 入职30日内必须参保! ? 没签合同不用缴?→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须缴纳! ? 上下班摔伤必须算工伤?→ 仅限非主责交通事故! ? 法定代表人必须缴?→ 无实际用工可不缴! ? 通过第三方代缴?→ 属骗保行为,违法! 企业应对之道:金算盘为您护航 面对严监管与高风险,企业如何化解? 我们为您提供专业支持: ? 合规体检:精准比对个税+社保数据,识别风险点 ? 整改方案:合法合规优化成本,处理历史遗留 ? 顾问服务:建立长效机制,规避日常风险 ? 政策速递:第一时间解读新规,助企业稳健经营) 风险已现,行动刻不容缓! 主动合规,远胜被动稽查! 联系我们,获取专属解决方案